首页>新闻中心

2011年宁波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意见

发布时间:2011-3-28   浏览量:343

  2011年是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和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,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喜庆之年。做好今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,对于贯彻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和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,具有重要意义。今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: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,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市委“六个加快”战略部署,认真落实建设“法治宁波”工作总体部署,全面实施《宁波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》,扎实做好“六五”普法启动各项工作,持续、广泛、深入地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,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,为迎接建党90周年、实现“十二五”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  一、精心组织筹划,全面启动“六五”普法

  1、科学编制“六五”普法规划。根据全国、省有关精神,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现状,认真编制我市“六五”普法规划,全面启动“六五”普法工作。各地、各部门、各行业要认真总结“五五”普法先进经验,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,深入调查研究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,努力使“六五”普法更富成效。

  2、搞好“五五”普法总结表彰和“六五”普法动员部署。召开全市“五五”普法总结表彰暨“六五”普法启动大会,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全面部署“六五”普法工作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普法规划,召开动员部署会议,扎实做好“六五”普法启动工作。

  3、开展“六五”普法启动系列宣传活动。围绕“六五”普法启动,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,充分运用各种媒体,采取宣传日、宣传周、宣传月等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,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。

  二、围绕中心工作,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

  4、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。大力开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,教育引导全体公民树立宪法意识和公民意识,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。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,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,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、执法为民、公平正义、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理念。

  5、深入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围绕贯彻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,大力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、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、调整经济结构、扩大消费需求、保护知识产权、发展海洋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升级。组织法律专家开展重点项目、重点工程、重点领域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,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。

  6、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,广泛宣传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教育医疗、安全生产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土地征收、承包地流转、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,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群众、贴近生产生活,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
  7、深入开展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,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,结合专项整治活动,大力开展维护社会稳定、依法维权和依法信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组织开展优秀依法维权案例征集评选和宣传活动,不断提高广大公民依法表达诉求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。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,大力宣传新修订的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及相关政策法规,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。大力宣传侵权责任法、人民调解法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法律法规,努力减少社会矛盾,提高化解实效。

  8、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法制宣传教育。在全市党政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法制宣传教育,引导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,促进公正廉洁执法。

  三、深化“法律六进”,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

  9、深入开展“法律六进”活动。认真总结开展法律进机关、进农村、进社区、进学校、进企业、进单位活动的经验,注重分类指导,及时修订不同对象的学法用法指导意见,积极完善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制度建设、机制建设、队伍建设、阵地建设,推动“法律六进”活动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。特别是要按照“法律六进”的总体要求,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,制定切实可行满足不同需求的活动方案,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层面和各类人群,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。

  10、加强领导干部、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。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,每年不少于2次。继续推进县(市)区长学法日制度。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、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,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领导干部、公务员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体系。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,在中青班、处长班、乡镇长班等学习培训中加强法律学习和考核。继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、考试、持证上岗制度。

  11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。认真实施《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》,探索编写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,开展系统的青少年法律知识教育。积极开辟第二课堂,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,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环境。加强法制副校长、法制辅导员队伍建设,开展省、市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推荐工作。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,开展省级、市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创建工作,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。

  12、加强农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。对农村新任“两委”干部和村民代表普遍开展一次法律培训。充分发挥农村法律顾问和新农村建设顾问团作用,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由面上普及向点上深化转变。加强农村普法基础设施建设,到2011年底,实现全市80%的乡镇(街道)建有法制辅导站、85%行政村建有法律图书室(柜)、法制宣传栏。通过农村远程教育网、“百千万工程”、“送法下乡”、“万场电影千场戏”等有效载体,努力扩大农村普法的覆盖面,深化普法惠农服务。

  13、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。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工作制度,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,把依法决策、依法经营、依法管理纳入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核重要内容。深入开展“法律进企业”,全面推广律师志愿者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”活动,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制度,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,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。积极探索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式。

  14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。大力开展“百万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”,进一步加强以外来务工人员为主体的流动人口学法用法工作,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各个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。对建筑业、餐饮业、服务业等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,指导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学校、法律援助工作站,推广建立外来务工人员“乡音讲师团”和普法志愿者队伍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针对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的特点和需求,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。

  15、加强其他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。借助社区法律援助站、人民调解室、警务室等载体,积极开展对留守人员、下岗失业人员、残疾人、社会闲散人员及归正人员、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。认真做好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监所活动,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。

  四、推进依法治理,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

  16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。认真贯彻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》和《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》,积极开展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”创建活动。建立完善市、县(市)区、镇乡(街道)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,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,优化政务环境。

  17、深入开展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创建活动。按照新修订的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,健全村民代表大会制度,加强农村(社区)法律顾问制度建设。修订完善创建内容和标准,开展市级“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”命名表彰工作,组织推荐省级“民主法治村(社区)”和第五批全国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。

  18、扎实推进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。坚持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,深入开展多层次、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,不断丰富基层依法治理的内涵和形式。结合“和谐企业”创建,开展第二批市级“诚信守法企业”创建先进单位命名表彰工作,推荐申报省级“诚信守法企业”创建先进单位。推进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,加强学校依法治理。

  五、拓展宣传领域,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影响力

  19、培育发展法治文化。坚持法律传播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,积极培育建设“法治文化长廊”、“法治文化广场”等一批有特色、高品位的法治文化基地。引导和支持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,利用群众文艺团体和法制文化创作队伍,进一步繁荣法制文艺创作。充分发挥各种文化传媒优势,组织开展法制书画展览、法制征文、法制电影展映、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,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。

  20、着力建设法制宣传教育阵地。切实发挥主流媒体优势,继续办好宁波电视台《法系乡邻》、宁波电台《法制时空》、宁波晚报“以案说法”等普法专栏专题节目,拓展网络宣传教育平台,强化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和效果。继续巩固板报、橱窗、宣传专栏、法制学校等传统的宣传阵地,不断完善城市、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。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,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,推进阵地建设规范化。

  21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“近民工程”。大力弘扬“公益普法、社会责任”理念,以开展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、浙江法治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,开展普法教育媒体行、广场行、乡村行、企业行、校园行等大型系列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,鼓励社会参与和支持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。继续打造“天一讲堂•市民与法”、“法在身边”等法制宣传品牌,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。

  六、完善工作机制,强化“六五”普法工作保障

  22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法制化建设。深入宣传贯彻《条例》,制定《条例》实施细则,进一步细化普法制度规定,强化普法工作措施,切实增强以法律手段推进普法工作的能力。各地各部门按照《条例》要求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积极探索与企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普法活动的新路子,整合社会资源,形成普法合力,不断完善“大普法”工作格局。

  23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。及时调整完善各级普法教育领导机构,制定“六五”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,保障“六五”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。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标准,努力形成分工明晰、责任明确、协作有力、资源共享、联络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。

  24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。全面加强专职、兼职普法队伍建设,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、普法联络员、法制宣传员、法制促进员、新闻宣传员、网络评论员等普法骨干队伍,加大业务培训力度,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。发展壮大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,组织志愿者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

  25、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建设。建立“六五”普法市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,完善联系点工作制度。各地、各部门要做好推荐工作,并结合实际确定各自的联系点,以点带面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。